青浦区档案馆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关于推进本区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的意见》(青审办〔2017〕13号)的规定,现将档案馆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办理机构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青浦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馆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