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向社会开放的要求,区档案馆依法对馆藏满25年的档案进行了开放划控鉴定。
本次向社会开放的是馆藏档案中1997年形成的51个全宗内142卷,内容主要为青浦县县委县政府、各委办局、乡镇等部门形成的文书档案,反映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各项职能活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申请查阅。查阅地点:秀泉路450号,咨询电话:69717734,传真:69717987
特此公告。
青浦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