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5203000-2004-001 青浦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

2004-05-28

青档[2002]14号

 

青浦区档案局关于印发《青浦区档案
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工业园区,各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室:
    "三五"普法期间,在各单位的重视下,我们在认真开展档案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这对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增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为档案事业创造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档工作的深入展开,青浦区档案局特制定《青浦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青浦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档案法制 宣传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上海市档案局法规处
青浦区档案局 2002年5月28日印发

 

青浦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提高有关人员的档案法律素质和档案工作法治水平,保障档案事业发展,为加快青浦的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上海市档案局制定的《上海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区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青浦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档案"四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全区工作的中心和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高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依法治档的思想认识和法律素质为重点,坚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与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对实现档案工作依法管理,全面完成档案事业"十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青浦档案事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二、目的和对象
    1、目的
开展档案"四五"普法,目的是实现由增强法制观念向提高档案法律素质的转变,提高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全面推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各级组织和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法管理,全体档案人员依法作为,切实提高全区档案事业的法治化水平。
    2、对象
档案"四五"普法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和档案法制监督人员。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有关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根据档案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大力开展档案工作重要法律法规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档案"四五"普法的主要学习、宣传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关于档案馆建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科技档案及专业档案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府规章等。特别要围绕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加强学习和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责任、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和档案统一管理、移交档案、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档案部门和公民对档案开放和利用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和规定。
档案"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法人代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档案工作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对象,明确不同的学习内容,落实各自的法定责任:一是领导干部、法人代表提供档案管理条件,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的领导责任;二是专业人员按规定对文件材料及时归档责任;三是档案机构、档案人员安全保管、有效提供利用档案和对档案工作的监管责任;四是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档案领域依法行政的执法责任。通过档案普法,使有关人员不仅进一步增强档案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而且真正了解相关的档案法律知识、掌握相关的档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档案法定责任,切实提高档案法律素质和档案法治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机制。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努力争取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实际工作之中。为了档案"四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本局将建立档案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档案普法活动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
在"四五"普法期间,本局将全面实施档案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制度,把档案普法列为各单位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并规定学时,严格考核;继续组织并开拓多渠道、多形式的学法、普法活动,强化大众传播媒体的档案普法功能,扩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各单位档案部门要积极参与各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本地区档案普法工作。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促进全区档案事业的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坚持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同档案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各单位档案工作的依法治理活动,把档案普法的效果落实并体现在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之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针对档案工作的薄弱单位、薄弱环节,加强档案执法普法和专项检查治理,着力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档案法行为监督、查究机制的建设,加大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档案工作法治化环境。
    四、档案"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自2001年开始,至2005年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1-2002年6月)
    1、制定档案"四五"普法规划,部署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档案法制宣传工作。
    2、学习上海市档案"四五"普法读本,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2年7月-2005年3月)
    由本局制定档案普法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则按照档案"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有效组织、全面实施对各类有关人员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届时本局将组织档案法制讲座、档案法律知识竞赛等有关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教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5年4月-2005年12月)
    1、区档案局统一制定全区档案"四五"普法的考核和检查验收办法,并与区法制宣传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档案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区档案局抽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组织全区档案"四五"普法的总结表彰活动。

                                                     二〇〇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