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青浦区第28期档案管理岗位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我局初定于三月下旬举办青浦区第28期档案管理岗位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档案工作岗位上没有接受过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的人员,或拟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业务培训,了解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课程及课时
    全部培训课程为7门:文件管理,4天;档案管理,4天;科技档案管理,4天;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3.5天;档案编研工作,3.5天;档案保护技术,3.5天;档案法制与职业道德,3.5天。
    四、考核方式
    《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和《科技档案管理》三门科目由市档案局组织上机考试;《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档案编研工作》、《档案保护技术》、《档案法制与职业道德》四门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学员按规定完成课程后,通过考试、考核,由上海市档案局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档案管理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从事档案工作的证明之一,同时作为申请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上课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初定开班后每周二、周四全天。
    上课地点:青浦区档案局七楼教室。
    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新上岗档案人员的统计工作,并填写报名表,即日起到青浦区档案局科教法制科(公园路86弄28号607室)办理报名手续。或者登陆青浦档案信息网(http://archives.shqp.gov.cn)自行下载表格,将电子报名表发送到科教法制科邮箱(kjfzkqp@sina.com)。
    联系人:沈春雷 陆慧
    联系电话:69717738-188
    七、收费标准
    依据沪财预〔2003〕22号、沪价费〔2003〕009号等文件的精神,培训费1566元(含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证书费等)。
    附件:《青浦区档案管理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报名表》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