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5303000—2010—004青浦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投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0-10-20

青档〔2010〕10号

青浦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投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行政投诉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0〕20号)精神,充分发挥局机关各科室的职能和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现将本局《关于加强行政投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行政投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使行政投诉工作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服务经济、社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行政投诉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投诉工作是各级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做好行政投诉工作可以切实解决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政策落实不到位,行政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为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投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责任感。紧紧围绕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理顺机制、创新思路、强化监督、提高效能,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而不懈努力。

    二、 建立行政投诉工作组织和保障机制

    局建立行政投诉分中心,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机构设置为:局主要行政领导是行政投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纪检组长是行政投诉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兼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为方便群众投诉,分中心在单位网站上公布行政投诉电话。分中心的职责是:(1)处置本单位各类投诉;(2)落实处理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上报办理结果;(3)协助区行政投诉中心做好直查件的办理工作;(4)对行政投诉中涉及本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5)定期向区行政投诉中心上报本单位接待和办理投诉的情况;(6)及时向区行政投诉中心通报重大投诉事项和群体性投诉事项;(7)认真分析总结行政投诉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 建立行政投诉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规范、高效的投诉件承办机制。要按照投诉处置流程规范办理各类投诉件。接到区行政投诉中心的批办件后,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按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区行政投诉中心。如需延期,必须书面报请区行政投诉中心批准。对较为复杂的或查处确有困难的投诉件,区行政投诉中心将进行具体指导,协调处理。

    2、建立快速、高效的直查件协办和联办机制。区行政投诉中心建立直查和联办机制。局办公室及各科室应为区行政投诉中心调查取证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区行政投诉中心进行直查快办。对重大的、有影响力的投诉件与区行政投诉中心进行联合调查,加强人员、信息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3、建立有效的分析研究、定期报告的反馈机制。定期上报本单位行政投诉接待、受理、转办及督查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上报重大的、群体性投诉事项。认真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建立投诉件定期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已办结的投诉件进行复查,了解反馈信息,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建立严格、完善的成果转化和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行政投诉工作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通过严查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本单位、本系统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利用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防止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追究其责任。完善行政投诉处置考核办法。区纪委监察局、区行政投诉中心及相关承办单位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单位的行政投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绿色青浦”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责任感。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思想统一到区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上来,把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增强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做好辖区内行政投诉工作,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协调一致的行政投诉网络和工作机制,对重要、疑难投诉件,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一起研究、协调解决,确保行政投诉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2、加大行政投诉宣传力度。在单位网站上公布行政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通过宣传栏、宣传材料、宣传卡片、网络载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政投诉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规则等内容,扩大行政投诉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3、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投诉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行政投诉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确保行政投诉工作有部门承担、有人员负责。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投诉工作队伍。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投诉 实施意见 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