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5302000—2011—002青浦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2011-11-22

青档〔2011〕6号

青浦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公室,各部、委、办、局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依法治档工作,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及本区档案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对本区各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当前档案依法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依法治档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和档案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三)档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档案安全工作监管和检查;内部管理;档案室安全建设(档案安全技防设施设备、人防、物防情况、档案保管条件等);电子文件归档、保存情况;档案信息安全、电子文件安全情况等。

(四)各类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档案的移交进馆情况;区重点档案的登记和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建档、验收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

本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并于6月30日之前将书面自查情况报送科教法制科,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组织落实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自查工作,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检查各项档案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水平。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档案 执法检查 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印发